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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媒:“10亿用户”是互联网企业分水岭
2019.09.06 外贸营销

《日本经济新闻》8月3日报道称,以广告为主要收益源的美国互联网企业的优胜劣汰格局愈发明显。谷歌和Facebook之所以被归入“优胜企业”,是因为具有其他企业所没有......

7月26日,美国通信巨头威瑞森通信(Verizon)CEO罗威尔·麦克亚当表示,“如果能与(旗下的)AOL组合,将成为极具竞争力的数字媒体企业”。威瑞森已决定收购美国雅虎的互联网业务,有意将“AOL雅虎联盟”打造为能够与谷歌等进行对抗的企业。

在互联网的世界,网络效应易于发挥,而拉开的差距很难迅速缩小。

6月,美国领英(LinkedIn)决定将自己卖给微软。Twitter自2015年初月度用户人数超过3亿人以来,一直处于停滞状态。能够威胁“互联网双强”地位的只有每月7.6亿活跃用户的“微信”运营商腾讯控股,但腾讯的服务基本上仅限于中国国内。

Facebook进入“10亿用户俱乐部”的服务不仅只有社交网站。7月21日,Facebook旗下的聊天软件“Messenger”的月活跃用户突破10亿人。2月,另一个聊天软件“WhatsApp”的月活跃用户也突破10亿人大关。

超过Facebook的是美国Alphabet旗下的谷歌。谷歌的业务涵盖了搜索引擎、地图、邮件、视频网站“YouTube”、移动终端操作系统“安卓”、浏览器“Chrome”和应用程序商店“Google Play”等,拥有7个“超过10亿用户”的服务。

7月28日,谷歌的4-6月财报显示,受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的服务用户增加的推动,销售额创出了历史新高。谷歌CEO桑达尔·皮查伊表示,“我们正处在能充分享受‘网络向移动过渡’红利的绝佳位置”。

美国调查公司eMarketer认为,2016年全球社交网站广告有望超过300亿美元,其中近70%将流向Facebook一家。

《日本经济新闻》8月3日报道称,以广告为主要收益源的美国互联网企业的优胜劣汰格局愈发明显。谷歌和Facebook之所以被归入“优胜企业”,是因为具有其他企业所没有的10亿用户服务。使用的人越多,服务的价值越高,这就是所谓的“网络效应”。在能够产生“网络效应”的企业和无法产生“网络效应”的企业之间横亘着“10亿用户”的高墙。

如果用户集中,广告也将随之集中。美国互联网广告市场形成了谷歌和Facebook五五开的垄断状态。

“目前Facebook在全球有17亿月活跃用户,其中11亿人每天都在使用Facebook”,7月27日,全球最大的社交网站Facebook的首席执行官马克·扎克伯格在2016年二季度财报发布会上自信地表示。

Facebook赶上了全球性的智能手机普及大潮,用户人数在5年内扩大至2.3倍。Facebook巧妙获取了企业推广产品和服务的广告需求,每一个用户的广告收益达3.83美元,增至5年前的3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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